关于收取审稿费的通知
2019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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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加强期刊的审稿工作,进一步提高编辑出版质量,杜绝一稿多投,本刊在听取部分读者、作者意见的基础上,参照期刊界通常做法,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,对每篇来稿酌收审稿费。未寄审稿费的论文,概不审稿。
凡2020年1月1日前投稿的作者,不再补收审稿费。
以上情况不明者请与本刊采编部联系,电话010-59196208,010-57267791。
审稿费寄款方式为银行转帐。
开户名称:《中国畜牧业》杂志社
开户银行: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支行
银行账户:11040101040004408
转账时请在附言中注明稿件编号。
《中国畜牧业》杂志社
2019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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